创新解决执行难 仁化法院发出首张“预拘留通知书”

作者:何时雨、欧吉琼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3-23  浏览次数:2504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收到本通知后日内,仍然不履行义务或不配合法院执行的,本院将依法实施拘留措施。2月28日,仁化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时,创新发出首张《预拘留通知书》,促使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并用分期付款的方法还债。

2021年,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因承揽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李某须偿还申请执行人材料款及工人工资27000元。履行期届满后,李某未偿还款项,并以各种借口拖延还款。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供相关线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多次传唤被执行人某,向其明确不履行生效判决需承担的法律后果敦促其履行义务经法官多次劝说,再次出还款计划,承诺分期偿还。然而,仍然没有把这份计划当回事,在偿还了两期后,再次违约,拒绝偿还余款,并失去了联系。

被执行人以各种借口拖延还款以及不配合法院执行的行为属于故意不履行,执行法官遂决定作出《预拘留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在收到本通知后五日内,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或不配合法院执行的,将依法实施拘留措施。收到通知书后,被执行人迫于压力,积极联系执行申请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至此,案件得到圆满执结。

该法院执行局局长说,“老赖”执行难的问题一直存在,他们可能认为自己没违法,不还债法院也不能拿他们怎么样,所以能拖就拖,能躲就躲。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于有能力履行债务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可以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发放《预拘留通知书》,实际上是警告一次,对“老赖”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近年来,仁化法院不断优化执行措施,持续加强执行力度,采取“限制消费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预拘留”等相结合的强制措施,重拳打击失信行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