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化法院:26宗交付土地案件当日执结
7月21日,仁化县人民法院开展执行专项行动,一大早,仁化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和警车集结完毕,精神抖擞,整装待发。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伟靠前指挥,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梁娟带队执行,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并监督本次行动。
1998年,申请执行人所在的原曲江县(现为仁化县)大桥镇A村将涉案土地流转给乳源县的移民经营管理。2000年初,移民放弃涉案土地的经营管理。后B村村民张某伟等8人私自在涉案土地上种植橘子树、竹子、桉树,并管理至今。2017年,A村村民李某娇等26人从其所在村小组承包取得了涉案土地,同时取得了政府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定涉案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归A村村民李某娇等人所有。
为要回自己的土地,李某娇等人多次与张某伟等人协商,沟通无果后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张某伟等人返还涉案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迁植地上农作物。判决生效后,张某伟等人拒不履行义务,李某娇等26人向仁化法院申请立案执行。
由于该案时间跨度大,双方矛盾尖锐,关系特殊,不仅要认识到土地之于农民的重要意义,更要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院领导高度重视该案,多次召开案件分析研判会,对案件基本情况、执行节点、存在困难、拟采取的执行措施等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研判,在前期勘察现场的基础上,根据存在的问题及难点,共同研究具体可行的执行计划和执行方案。
执行局局长和承办人多次在当地镇政府、派出所和村委会的配合下,对双方做和解工作,充分发挥调解在多元解纷机制中的作用。奈何双方积怨太深,矛盾无法调和,只能进行强制腾退土地。
“请按图纸确认好争议地的四至范围,由执行人员拉好外围警戒线,法警维护好现场秩序,开始执行。”一到执行现场,执行局局长就开始指挥执行干警投入到忙碌的工作中,快速布置好执行现场,有序指挥工人进场对涉案土地范围内的果树进行全面清除。在38℃高温下,经过五个多小时的努力,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承办人对土地进行交付,申请人、见证人签字确认。至此,两村间多年的纠葛终于得以解决,这片土地再次回归安宁。
近年来,仁化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和主要领导率先垂范,总揽全局,努力夯实主体责任,建立了“一把手”抓执行工作模式,确保执行攻坚工作各项部署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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