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相邻权 邻里少纠纷

作者:聂明秀、欧吉琼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2-15  浏览次数:746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双方家庭之间矛盾激化便将排水沟堵塞致使村小组村道自然流水和邻居家生活排水受到影响近日,仁化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

刘某和张某均是仁化县某镇村小组村民,刘某的院子围墙与张某的楼房相邻,两者之间有条巷子隔开,该巷子两头各有一个排水孔,两个排水孔均起排水引流作用。2018年,张某擅自堵塞排水沟,致使下雨天其自家的屋檐流水、生活排水及村道排水无处引流,严重影响了刘某家庭的出行。为此,刘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张某疏通两家相邻的排水沟,恢复公共排水。

庭审时张某辩称涉案巷子内并没有水沟用于排水,但承认刘某家曾通过巷子排水十多年。

法院经现场勘查发现,张某家修建了一条自其家院子大门至刘某家大门的水沟,张某家屋檐水、生活排水通过该水沟引流排走,同时由于刘某和张某家住房低于村道位置,也形成了村道水流自然流向该水沟。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修建涉案水沟的作用在于保护其楼房墙体避免被水浸泡,方便其他村民排水和村道流水引流,符合历史及现实需求,张某应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现张某将水沟堵塞,导致排水积蓄在刘某家大门前,严重影响了刘某家的通行。张某疏通现有排水沟的排水口,符合并排居住的该村村民公共排水沟排水的习惯,是利人利己,同时也为该村村道引流的公益事项做贡献的实事。最终,仁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二百九十条的规定,判决被告张某三日内疏通涉案排水沟的排水口、恢复公共排水

法官提示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作为邻居,生活中难免会因为一些事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双方应抱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态对待问题,解决问题时加强沟通和理解,本着互谅互让、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相邻关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