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1-20  浏览次数:63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本院管理人名册在册中介机构及个人管理人:

    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已于2021年12月9日印发了关于发布《广东省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请各管理人认真学习,并结合管理人工作实践参照该指引履行职责。参照履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本院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试行)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