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化县人民法院致被执行人的公开信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5-29  浏览次数:2049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各位被执行人:

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其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国家强制力,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地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作为被执行人,逃避债务、抗拒执行的行为,不仅侵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还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践踏了国家的司法权威。为此,将可能承担以下法律后果:

一、除应当履行的债务外,还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直至本息全部还清之日或履行完毕止。

二、车辆、房产(即使是唯一房产)、存款、工资、厂房、设备、土地等财产、收入,均可以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的,人民法院均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有关单位予以罚款、拘留。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四、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将被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高铁、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禁止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所进行消费,不能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须车辆,不能旅游、度假,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单位的,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也不得实施上述行为。

五、被执行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其名单将被公布在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任何人都可以查询到,人民法院还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方式予以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不仅形象受损,而且还将被金融机构“拉黑”,信用等级被降到最低,无法申领信用卡、无法获得贷款。

六、失信被执行人在获取政府补贴、从事招投标活动时将受到限制,并不得被招录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在入党、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入伍服役等方面也将受到严格限制。

七、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动机制,失信被执行人将全天24小时被追踪,一旦获悉你们的线索,当地公安将协助执行法官火速出击,你们难以藏身。

各位被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全国人大十二届四次会议上庄严承诺,要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当前,全国法院系统“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战斗号角已全面吹响,仁化法院按照上级要求,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用足用好罚款、拘留、追究拒执犯罪等强制执行措施,出重拳、下“猛药”,掀起“执行风暴”,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被执行人逃避债务、抗拒执行的代价将越来越大。

执行法官忠告尚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为了你的家人不因你的东躲西藏而担忧,为了你的亲属不因你的信息曝光而蒙羞,更为申请执行人不因你的所作所为再受伤害,请你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主动履行生效裁判义务,开始新的幸福的生活。

此致

 

仁化县人民法院

                                                                                                                                2018529